昊澜首府国际
新盘
访问人数:18977团购人数:0评论:0我要评论 |查看评论
周边楼盘推荐
  • 物业类别:住宅、
  • 项目区位:安阳北关区
  • 项目特色:中央形象区·核心地标
  • 建筑类型:高层、板楼、塔楼、
  • 装修状况:毛坯、公共部分精装
  • 项目地址: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西南
  • 交通状况
  • 投资商:河南昊澜集团
  • 交房时间:2014年12月
  • 开发商:安阳昊澜置业有限公司
  • 容积率:4.19
  • 物业费
  • 绿化率:40 %
  • 总建筑面积:420000 平方米
  • 物业公司
  • 预售许可证:办理中或收集中… [更多楼盘预售信息>>]
  • 楼市网服务热线:18639005110
楼盘最新动态 [更多楼盘优惠信息]
视频欣赏
昊澜首府国际详细介绍
  • 项目概况
  • 项目简介
  • 项目五证
  • 社区配套
  • 周边配套
  • 交房标准
  • 相关信息
  • ·项目名称:昊澜首府国际
  • ·项目地址: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西南
  • ·开发单位:安阳昊澜置业有限公司
  • ·建筑形态:高层、板楼、塔楼、
  • ·物业类型:住宅、
  • ·主宣传语:中央形象区·核心地标
  • ·规划设计:
  • ·建筑单位:
  • ·监理单位:
  • ·总占地面积:370 亩
  • ·总建筑面积:420000 平方米
  • ·绿化率:
  • ·容积率:4.19
  • ·主力户型:
  • ·物业管理:
  • ·收费标准:
安阳迎宾馆项目总计占地307亩,酒店总投资约7.9亿元人民币,项目位于安阳市行政、商务中心的文峰大道旁,距离安阳市市委、市政府、市人大、市政协、市财政局等行政机关区域约1公里,交通便利、环境优越。酒店为高层建筑与园林式相融合,功能设施齐全。其中酒店地块五星级酒店建筑面积6万㎡,写字楼3.2万㎡;按照国际五星级酒店标准设计建设,由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, 项目是安阳唯一一家集五星级酒店、高档住宅社区、写字楼和公寓为一体的高档综合体项目。
  昊澜•弘顶住宅项目位于光明路与东关街交汇处,面临东关街,背靠即将改造的茶店坡沟河,建筑滨河而建,占地33亩,规划由6栋楼及底商组成,总建筑面积为127457.04㎡,建筑密度23.72%,容积率4.19,绿地率40.5%,停车位约450个。住宅的设计遵循“以人为本”的理念,努力营造一个温馨、舒适、便捷的居住环境。东侧部分设计为商铺,以方便业主的居家生活、休闲与消费。建成后整个小区将融为一体,必将为业主提供一个环境优美、配套齐全、安全可靠、交通便利、温馨舒适的理想家园。
  • ·国有土地使用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社区的配套非常完善,从社区南门出来,步行不到10分钟在文明路和永明路口就可以看到工商银行,向西10分钟就是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,沿着文峰大道两侧是市政府,总工会,市财政局,安阳市政协,安阳市人大、法院等行政单位及军区,距离咱们社区也就是步行不到10分钟,在政府的前面就是一个文化广场,广场上设有各种健身器材、溜冰场,以及绿荫走道。市政府后面就是安阳市易园,在文化广场的南边就是大型的百货超市--麦多购物中心,在这里设有生活区、衣帽区、餐饮区、娱乐区……丰富您生活的同时,也满足了您的衣食住行娱乐。
外国语学校,二十八中
毛坯、公共部分精装
优惠信息
活动报道
价格档案
日期价格说明
团购信息 更多>>
姓名户型面积日期
昊澜首府国际图片欣赏
户型图欣赏
    团购申请 更多团购
    • 意向楼盘:意向户型:
    • 意向面积:意向房款:
    • 您的姓名:性    别:
    • 联系电话:您的QQ号:
    • 详细要求:(500字以内) 验证码:看不清?点一下
    *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*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》
     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,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 不得利用本站制作、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:
     ①.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 ②.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     ③.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 ④.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     ⑤.任何包含对种族、性别、宗教、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⑥.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     ⑦.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     ⑧.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     ⑨.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 ⑩.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。